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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安男子三年三次醉驾肇事,法院开庭时仍在家喝酒

  • 更新时间:2014-11-02 浏览量:297次
  • 昨日庭审前,杨某被拘传至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办公室后,要求服药华商报记者陈雪摄

      9月3日,华商报A15版以《男子第三次醉驾被拘民警担心还是收不了监》为题,报道了延安男子杨某三年三次醉驾肇事,但前两次都因其患病无法收监,这第三次,也让民警很为难。

      昨日,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,判处杨某拘役6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。

      开庭不见人法官找上门他称忘了开庭时间

      8月24日下午1时许,延安男子杨某开车行驶至宝塔区北大街时,将一名路人撞伤。经检验,杨某血醇浓度为378.25mg/100ml,属于醉酒驾驶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据悉,这已经是杨某第三次醉驾肇事。2012年和2013年,杨某醉驾后,因为患有高血压和脑梗被判拘役缓刑和监外执行。

      昨日,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引起了极高的关注。

      据悉,此前杨某被通知于昨日8时到达延安市宝塔区法院,9时开庭审理其危险驾驶一案,但直到昨日9时40分许,杨某一直未到场,电话也无人接听。而2013年该法院开庭时,杨某同样没有到场,法官到杨某家时,他还在喝酒。

      昨日上午10时许,华商报记者跟随宝塔区法院法官、法警来到杨某住所,敲门数次都无人应答。杨某的邻居说,杨某“大事不犯,小事不断”、“经常喝酒,晚上很吵”。通过杨某的母亲联系后,在家睡觉的杨某才开了门,并称忘记开庭时间,而法官一行人都闻到了他身上有很浓的酒味。

      担心被撞者报警肇事后曾给对方下跪

      昨日上午10时50分,杨某终于到达法院。开庭前,杨某提出服药,称随时会发病。11时,案件开庭审理,杨某又称自己哮喘犯了,此时,延安市宝塔区检察院的公诉人也闻到了杨某身上的酒味。

      在法庭调查中,杨某承认持无效驾驶证开车将市民杜某撞伤,对于公诉机关提出的危险驾驶罪没有异议。在公诉方提问时,杨某表示当天与人一起喝了五六瓶啤酒,虽然知道酒后不能开车,但是酒后就由不得自己了,说着就开始擦眼泪。“是我不小心,没脑子,不考虑后果。”杨某说,他本来想给杜某赔偿,但是杜某对他造成了精神伤害。据悉,肇事后杨某立即带杜某前往医院,由于有前科,杨某很担心杜某报警,于是给杜某下跪,但是杜某儿子赶到医院后还是选择了报警。杨某认为,杜某的行为让他“没有面子”。

      在庭审中,公诉机关建议处以杨某拘役6个月,并处罚金3.5万至5万元。杨某表示自己一无所有,希望法官能够轻判成3个月。昨日上午12时许,法院当庭宣判杨某危险驾驶罪成立,判处杨某拘役6个月,并处罚金4万元,杨某服判。

      目前,杨某已经完成体检,被看守所收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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